本人是三岔镇好桅村二组人,前面我留言了我的户籍问题,感谢你们的及时回复。现有几个与拆迁安置有关的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一、你们回复我的户籍问题时说,现在四川省的户籍只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那我户口在我父母名下当然是家庭户,我并不是公务员也不在国企事业单位上班,为什么不能给我按村民待遇购买相同的社保。,请问这样区别待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我新出生的小孩户口也是在我父母名下,买医保的时候就只能买农村医疗保险,但是拆迁工作人员却说我孩子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待遇,同村和其他村的父母是公务员的孩子在拆迁前把户口挂在祖父母名下都能享受拆迁安置待遇,请问这样的区别待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望请回复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好桅村村主任就您提到的问题,分别一一向您做了解答。关于部分问题属政策问题,也向您做了政策解释说明。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月8日10时3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