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
合同诈骗的立案调查申请
报案人:汪强 身份证号码: 513822199003080030
涉案合同总金额: 7万元整 已付款金额: 2.1万元
联系电话: 13982168920
装修地址:天府新区碧桂园海昌天澜96-1-2003
报案请求: 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未能专款专用、涉嫌诈骗大金额非法集资
被报案人(公司): 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杨维科
公司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二路452号首信汇建材城4楼5楼
事实与理由
涉案事实陈述:
本人于2019年10月30日,与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装修公司)签订《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其中合同总金额为:7万元整(包含:所有主材、辅料及硬装人工费等),在签订合同当日我以支付宝扫码付款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首付款(合同金额的30%,即21000元),收款方名称为:成都隆庭装饰有限公司,订单号为:2019103022001467051408601522,付款时间为21时02分。合同工期为进场起三个月,但是在合同签订后,我屡次与装修公司沟通,但是装修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各种借口不进场施工、不履行合同义务,至少更换了两个项目工长,都是同样情况不履行合同,直至2019年12月27日,我再次去装修公司办公场地沟通,被装修公司告知目前装修公司已经无法履行合同,并且明确告知我:公司目前资金链断裂、无周转资金、公司账面没有一分钱等情况。与此同时,装修公司的工长带起数百名工人向装修公司讨要农民工工资,4楼办公场地已无人办公,各大材料供应商也到装修公司讨要材料款,数百名与我同样遭遇的业主要求讨回损失。就装修公司目前的状况,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面临倒闭,然而客户交的定金或工程款未专款专用,去处不明!
其他情况:
①我是在通过收听四川交通广播电台的家装栏目虚假广告,了解到贵局辖区内的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于对广播的信任,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
②转账一次,通过支付宝扫码转账,转账金额21000元整;
③交钱之后两个多月装修公司完全未进场施工,所有物料也没有到场;
④装修款为先付款后施工的方式,装修公司没有将收到的款用于履行装修义务,另做它用,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合同。
现恳请贵局对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作立案调查,冻结合同中2个指定账户的所有资金(1.收款人:何青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蜀鑫支行;账号:6230 5204 6007 4757 570。2.收款人:何青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中海锦城支行;账号:6214 9938 0079 9667),调查资金去向是否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如资金使用不符合正常经营,并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请公安机关给予以厉打击!并追回本人被骗资金2.1万元整!
来话人:
您好!谢谢你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武侯区公安分局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情况调查
根据初查,隆庭装饰公司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吸引大量群众与其签订装修合同,但并未进行装修。同时,该装饰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故而引起群众的维权活动。
二、处理情况
1、关于隆庭装饰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派出所正在收集相关材料,拟立案调查,对隆庭装饰负责人进行控制。
2、关于业主和材料供应商的维权活动,派出所已上报分局经侦大队,分局经侦大队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接洽,市场监管部门先开展前期调查,经调查后如其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和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3、如果业主和材料供应商不满意市场监管部门的定性,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走司法程序。
工业园派出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