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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沙溪乡政府无视法律法规,强制把土地经营权确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860833  2019-12-22 18:49 已回复

【沙溪乡政府无视法律法规,强制把土地经营权确权给村霸。沙溪乡政府答复:土地是国家的。】


尊敬的各位工作人员,你们好。我叫程荣方,峨眉山市沙溪乡连峨村9组村民。同村10组村民明燕勾结村委会利用土地租赁合同,霸占土地,把霸占土地确权给他妻子。沙溪乡政府装腔作势,为其合法化还颁发了土地经营权证。为了让我闭嘴,更是找出各种借口。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

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

我不符合上面任意一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峨眉山市沙溪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1-16 09:59

网友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乡组织人员调查了程荣方及家人户籍信息,查阅了第一轮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地籍卡,走访调查了1998年担任连峨村文书石应奎、时任9组组长的卢文贵以及当时的组代表等10余人。
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程荣方家中共5口人(奶奶:吕淑清、父亲:程秀安、母亲:雷淑清、姐姐:程金兰及程荣方本人),户主为程秀安,共承包有5人份土地(小地名:侧洗田、瓦子田、半边坡、白蜡湾、斑鸠岩)。程荣方父亲1988年去世,姐姐程金兰1992年结婚将户口迁出。1993年程荣方与桂花桥镇新联村11组周晓容结婚,婚后程荣方长期居住桂花桥镇,将母亲接到桂花桥镇生活,其奶奶跟随二儿子程秀元(程荣方叔叔)生活。
因程荣方一家长期不在沙溪乡,土地无人耕种,1997年程荣方将自己家的承包地全部交由沙溪乡连峨村10组村民明燕代为耕种,农税负担一直由明燕缴纳。
1998年1月17日,程荣方与明燕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协议明确了程荣方将自家承包地转包给连峨村10组村民明燕,只能在承包地上种植、经营、不得转卖,期限为30年,从1998年1月17日起到2028年1月17日止。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登记时,因明燕妻子卢满容是连峨村9组成员,明燕提供了自己与程荣方的土地转包协议,连峨村根据此协议内容将程荣方家土地登记给了卢满容(明燕妻子),并上报到乡政府登记备案,乡政府根据备案情况报送市农业局备案。故我乡按照程序上报备案,不存在无视法律法规,强制确权的情况。
2001年程荣方母亲去世,2002年程荣方奶奶去世,2014年程荣方将户口迁至新平镇汪坝村7组,户主为张俊梅(程荣方现任妻子)。程荣方现已是新平镇汪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于2018年享受了汪坝村7组乐峨大道区划征地收益分配款。至此程荣方家在沙溪乡连峨村9组已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峨眉山市沙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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