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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投诉三溪镇政府假扶贫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2-19 22:52 已回复


《农村低保房换村民私有产权房到底是扶了谁的贫》

大约在2011年,金堂县长林村委负责硬是给我父母安上了低保(本人在外工作有车有房),按条件是够不上享受低保待遇。家中两位老人这下乐呵呵的以为捡了个便宜,(我本人在外是不知情的)噩梦从此开始。

紧接着,时任村委书记肖顺伍(因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6万元已被纪委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跟老人做工作,说国家政策好又是对老人关心备至,动员搬迁到低保房居住,老人也表示不同意还打电话叫我回老家商量,回到老家然后就和村委书记座谈,期间我们明确提出表示不愿意,然而经不住老谋深算的书记软磨硬泡,防线被突破。但是,我们质疑其低保房能否办理房产证?老房(约200多平米)能否有赔偿?这位书记信誓旦旦表示老房是会有赔偿的。

你镇政府说党和国家政策好当然我也承认。按理说,既然扶贫你给了老人低保房居住是你做得好,该表扬。老房子(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被拆了该赔偿你就赔偿啊,到如今你政府说用低保房折算下来和老房冲账两不找。
老李我打个比方,我做好事送了别人两头猪同时表示这就属于你了,然后我再跟这人借用一头牛,后来把牛卖了。对方恍然大悟原来送猪是为了吃牛,吵着嚷着要我赔牛。我总不能耍流氓说,如今猪肉几十块钱一斤,两头猪比你的牛可值钱了,折算下来两不找吧。做人,不能耍流氓!​​​

最后请求辜书记,要求三溪镇政府办理低保房产权证还原老房原貌或者折价用货币补偿,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三溪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23 16:3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来电收悉,您反映的问题三溪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李连荣为三溪镇长林村26组的村民,其反映的问题,经三溪镇纪委、镇属城建办、民政办、推进办、群工办,以及长林村委进行核实,其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一)关于李连荣的父母低保资格的调查
据调查,李连荣的父亲:李章兴,长林村26组村民,在申请低保时家庭人口2人,李章兴和妻子张国香年老体弱,住房为土坯房,两位老人无法维持生计,生活无着落。2010年6月,李章兴(时年李章兴69岁,爱人张国香67岁)向长林村村委递交低保申请书,经民主评议通过。2010年8月,县民政局按照当时申请低保标准审批通过李章兴低保申请,为其办理低保。2016年11月份经核查李章兴领取养老保险1572元,收入高于当时低保标准450元,取消李章兴低保。李章兴居住的低保房是在册低保户期间享受当时低保户建房政策修建的住房,属个人房产,建房后房屋所有权不受是否是低保户影响。
(二)关于土坯房赔付情况的调查
我镇党委、政府联系镇属城建办,对土坯房改造情况回复如下:李连荣的父亲,李章兴,在2011年三溪镇土地整理中,有土坯房面积200.08平方米(200.08×80=16006.4元),有院坝176.88平方米(176.88×20=3537.6),根据政策要求,每人补助6300元,2人户共计补助12600元,总共补助32144元,在测量面积单上有李章兴本人的签字。在白鹤小区低保户建房明细表中,李章兴建筑面积64.8平方米,单价840元/平方米,建房款54332元,李章兴需要向施工单位补齐22188元。鉴于李章兴当时是低保户,结合当时低保户建房政策,余下的建房差额由政府补助。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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