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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投诉法王寺镇大木树村唐成木村干部打击报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2-19 13:58 已回复

本人赵军,男,身份证号510522196908034837.现住合江县二里乡街村377号。电话15328310519妻子。本人二里乡大木树村三社人,与女儿赵璐璐户口同在该生产队,2000年9月30日(即笫二轮土地承包),本人与生产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编号14),约定生产队将1.42亩2份耕地(其中水田2份1.2亩,旱地2份0.22亩)发包给本人家庭耕种。期限从2000年9月30日起至2030年9月30日。生产队登记造册并报县政府备案发证(附合江县档案史志馆档案资料)。此后本人一直耕种至今,期间无矛盾纠纷。由于在多年前因本人女儿入户问题,时生产队长唐成木问本人要4000元钱,本人女儿系正常入户,通过乡政府正常入户,本人没有满足唐成木的非法要求。为此唐成木对本人怀恨在心。2016年,政策原因换发承包证,唐成木是现任村长(唐成木任队长,支书,村长,在当地几十年,已形成了一股势力,在当地大小事均由其个人说了算)。2016年换证当时生产队当时是匡队长在任,本人将相关资料在政府办公室交给匡队长,匡队长也将本人承包地情况填报登记上报,经村上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2018年8月,生产队通知村民领取换发的承包证时,全生产都有,就本人家庭户没有,不知是何原因。从2018年8月起,本人找过现任队长金中弟,也多次找过法王寺镇书记,镇长(二里乡撤乡并镇为法王寺镇)及相关关办公室主任,办事员等,也找合江县农业局相关领导,各部门领导了解情况后也认为应该给本人办理换证,其中县农业局要求生产队填报资料后可以办理换证。后本人又返回找金中弟,金中弟找借囗说本人在合江县档案史志馆档案资料所查的笫二轮承包地资料是假的,承包地有纠纷为由不给予填报资料,时至今日,全生产队就本人家的承包地还没有办理换证。2019年,本人在多次找队,村,镇解决过程中始知,本人家换证问题是唐成木的原因,金中弟在唐成木的指示下,现任队长金中弟不仅不给办理,更过分的是,在唐成木的指示下找虚假借口不给予本人家庭办理换证,且未经本人知哓和同意,将本人第二轮地承包合同中的一块田(1.2亩)在换证时将承包使用权换证给同生产队的杨应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政策,本人家的承包地换证完全没有问题,如果与他人有纠纷,那么纠纷相对方与本人家一样不应得换证,但全生产队仅本人家未得换证。现在,本人往返跑各部门,结症在政府部门说可以办,但要生产队填报资料,但生产队长以各种理由不上报,书记,镇长虽电话要求村,队长及时办理,但力度并不强,在唐成木的指使下,队长仍不予理采,这样一直拖到现在。这让本人不得不联想,唐成木是得有多大的后台?综上,本人向上级政府各部门反映,要求对本人家第二轮承包地《土地承包合同》上的承包土地,及时给予办理换证,将上土地承包使用权办理给本人家。(电话音频资料,合江县档案资料复印件都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合江县法王寺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1-17 14:56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您反映多年前大木树村队长唐某某因您女儿办理入户向您索要4000元入户费问题,请您提供有关证据,由我镇纪委核实处理。您系法王寺镇大木树村3社的村民,您于200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与生产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将1.42亩耕地发包给您耕种。根据调查得知,在2016年农业承包土地确权时,村委通知了您到村上核实承包地,您没有在核实表上签字,在您的土地无人办理核实证明的情况下,您的舅舅杨某某将原属于您的其中一块位于“小南坎”(合同表示面积为1.2亩,实际勘测以及比对四至界,核实该土地面积为0.5亩)的田地填到了自己的名下。由于您舅舅杨某某长期在外务工,我镇多次与杨某某取得联系后,杨某某委托自己的女儿办理此事。2019年12月20日,我镇组织镇、村、社干部以及您和您舅舅的女儿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地块进行勘界,核实您承包的位于“小南坎”的一块田确实确权到了杨某某的承包证上。故,镇经发办已将杨某某的土地承包证收回上交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土地确权程序对证书进行修改。另外,由于您与您的舅舅杨某某还存在除“小南坎”外其余的土地争议,该“争议地”你们双方提供的物证均无法核实归哪方所有。据周边知情群众介绍该“争议地”为杨某某父亲的自留地,一直由杨某某使用。就该“争议地”的问题,镇、村、社多次组织你们进行过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暂不能对该争议地进行确权装证。你们双方可继续查找有关证据提交镇政府再次组织调解,也可依法提起(仲裁)诉讼,待争议消除后按照有关程序予以确权(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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