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毕业于天全中学,后在温江就读中专学校,把户口从天全新沟转到成都温江区,2006年,毕业后,从学校把户口迁回,被告知不能迁回原籍,已经是居民户口了,十多年过去了,本人在天全生活了这么久,成了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有房子的三无人员,希望有关领导,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在此万分感谢!
您好,您关于“我们读书转出户口的无业无房无土地的人”的留言我局收悉,现就信件中关于户籍迁移事宜回复如下:
天全县新沟,即原来的两路乡,按城乡分类划分属农村,为村庄,温江区按城乡分类划分属城镇,为主城区。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对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范2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之省内户籍迁移政策:迁移前城乡分类及代码为主城区严禁迁移到村庄,所以户籍从温江区迁移回天全新沟不符合户籍迁移政策。
感谢您对天全公安的关心和支持,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