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2001年因为读书的原因把户口迁到了学校集体户口,后来学校没了,派出所通知我把户籍迁移回原籍,但是非转农转不了了,想到后面要结婚、要生小孩,所以在2012年的时候在青羊村青羊新城买了现在的房子,当时说的是5年拿房产证,结果到现在马上就快8年了一点影子都没有,我2017年办结婚证开户籍证明的时候工区派出所知道我在青羊新城买了房子就让我把户籍迁移到了青义镇派出所,因为我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所以当时派出所管理户籍的同志帮我把户籍空挂在了青义镇场镇,让我后面拿到房产证后再把户籍上到房子那里,结果这么久了房产证还是一点影子都没有,我现在还是空挂在青义镇场镇上的,因为我是空挂户,小孩户口也上不了,现在小孩都快两岁了都还没户口,请问我该怎么办?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房产证办理问题。
您反映的青羊新城小区位于青义镇青羊村五社,属统规统建安置点。项目安置点于2010年10月经市规划选址青羊村五组,规划用地50.8亩,实际用地30亩。拟安置222户549人。实际修建建筑5栋,建筑面积36860平方米。2016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绵城国用[2016]18645号)。按照绵阳市关于统建房安置相关政策,安置后剩余房源可由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允许按市场化方式公开出售,您所购买的房屋属于安置后剩余房源。
针对统规统建安置房存在的相关遗留问题,2018年,涪城区委、区政府组织成立了统规统建安置房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组,专题研究全区统建安置房遗留问题解决或处置方案,对每个统建安置房遗留问题制订了解决处置方案。目前,根据市、区规划和部署,近期我镇正按照统建房遗留问题化解相关工作要求,逐一完善该统建安置房拆迁群众安置以及不动产权分割等方面手续,力争在2020年内彻底化解该统建安置房遗留问题。
二、小孩上户问题。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中第二十八条(国内出生登记之二)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家庭户口的,应在家庭户办理出生登记。
联系人:蒲忠华 联系电话:2622183
青义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