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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高新区姐儿堰社修建垃圾转运站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2-11 22:28 已回复

您好,我是高新区锦韵路远大四期业主,目前我小区旁正在修建垃圾转运站,其修建是为了供其他小区使用,非我小区自用,该垃圾转运站距离本小区较近,未来会对我小区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和经济损失。经已与市长信箱留言,但系统自动派送至社区,经回复,诉求未得到有效回应。作为该事件的利害关系人和行政相对人,再次向本部门提出相关诉求,望能得到满意回复,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47号发布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第2.1.2条,第2款规定,转运站不宜设在邻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 第2.2.1条规定,转运站设计转运垃圾能力,按其规模划分为五类, 以最小的转运站为例,V类,设计转运量<50t>用地面积≥5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间隔≥8M;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编制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公共厕所、机动车清洗场(站)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目前在未与我小区沟通的情况下,该垃圾转运站建设近半,且非我小区使用,又紧临10kv变电站,社区一再强调用地是经过与32272部队协调解决,一直未说明是否设置合理,建设程序合规。垃圾转运站建设应取得立项批复、招标核准、国土意向用地意见函、规划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手续,这些手续并未向我们公示过。在开工建设前也应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划部门依据相关行政单位审批要件办理后续相关规划手续。 因此在该垃圾转运站的建设有几点疑问:1.是否符合规划要求;2.在建设时,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选址及与相关建筑物的间距是否符合标砖)3.动工前是否取得了相应手续4.该垃圾站设置地不合理,距离真正的使用人太远,距离非使用人太近。
若不符合相关要求,解决疑问之前是否可以暂停施工。
除此之外该垃圾转运站的工程建设在发包时是否经过合法合规程序(招投标或比选方式)确认施工单位。其费用的花销是否应该公示。
以上,望以回复为盼!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18 14:54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就近期远大四期部分居民关心关注的由政府修建的“新风路新建绿化配套(垃圾房)”相关问题,姐儿堰社区本着认真负责,慎重稳妥的原则,及时向职能部门进行了汇报及确认,现作如下说明:在建垃圾房所在区域不属于远大四期小区用地,也不是四期高压代征地,部队能出具材料证明,此区域用地性质归属军事管理区域。2019年12月10日上午,中和街道“新风路绿化配套(垃圾房)”居民沟通会在姐儿堰社区会议室举行,针对会上居民提出的一系列诉求,会在下一次会议中做统一回复,在此期间,暂停施工。下一次会议时间确定后提前告知小区业主代表。 希望广大居民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支持政府及辖区部队对绿化环境和配套设施的提档升级。如有疑问,可到姐儿堰社区进行咨询或来电咨询电话:85635276。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12月13日14时28分用手机号(17380464221)以短信形式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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