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微博上看到ID为“成都超级小猪”的用户发布了一则广告,称其朋友在成都成华区339购物中心4楼的拾野自然博物馆内开了一家kumo餐厅,特色是各类野生动物跟顾客互动,边吃甜品边摸薮猫和雪鸮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有重庆一家咖啡厅内也饲养了濒危国二小熊猫,店主均称其手续合法合规。这合理吗????请问现在落户成都,给发大熊猫吗?大熊猫不是易危了吗?人手一只可以给安排上了吧???野生动物之所以是野生动物,就是因为他们不习惯人类社会环境,大熊猫繁育基地里的小熊猫都是在树上爬的,餐厅、咖啡店里有合适的环境饲养这些野生动物吗???被人摸他们不会应激吗???成都市森林公安这样做,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9年12月11日,陆续收到网络上“成都市成华区拾野自然博物馆养殖野生动物”的网络舆情,经前期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成都市成华区拾野自然博物馆是2018年在成华区登记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2019年中国野动物保护协会命名其为“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 二、经实地调查,该博物馆已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其经营行为未违反《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