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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异地户口就学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2-10 19:54 已回复

你好,我的女儿五岁了,我想以后让她就读龙泉驿区西河镇西江河学校,我家住对面的梨园新居,老公是本地户口,女儿是前任的,我和女儿户口在乐山,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女儿可以在那所学校就学吗?如果可以需要有什么条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11 09:18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来信中反映您和孩子的户籍所在地都在乐山,欲就读龙泉驿区西江河学校,咨询相关的入学条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除本地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时是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外,其余入学都是统筹安排学位,故您的孩子如果符合入学条件也只能是统筹安排,不确定是否能在西江河学校就读。
其次,因您和孩子的户籍所在地都在大成都范围以外,您可以申请办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17号)文件要求, 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流动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1.材料办理
2019年办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以在同一个区域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2. 积分办理
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龙泉驿区居住证积分咨询窗口:龙泉驿区政府服务中心一楼C区12号,咨询电话:028-64733986。
从2020年起,流动人员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5月1日。
以上是成都市2019年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可以供您参考。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材料办理或积分办理的方式。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龙泉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28-84865929、84847876。
感谢您对龙泉教育的关注和理解!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12月12日15:22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如需咨询相关问题,您可以直接联系区教育局基教科(电话:84865929、8484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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