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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土地补偿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2-06 21:55 已回复

我是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茶花村6组社员。2009年原唐巴路扩建和镇中心幼儿园修建,政府是2013年签的征地合同,我女儿在2015年结婚迁出。在2018年发放土地补偿时没有我女儿的。他说(队长)我是2017年才签约征地合同你女儿2015年就迁出就是没有。我去找了多个政府部门都查到2013年签的合同,没有2017年一说。到现在都一年了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希望除了法院外有个部门能帮帮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10 13:4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城厢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按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统一安排,以参照征地方式解决包括唐巴路和城厢镇幼儿园在内的公建配套项目用地问题。参照征地工作于2013年启动,但城厢镇茶花社区6组直到2017年才与城厢镇签订征地协议,征地协议落款时间为项目启动时间2013年。经查询核实,城厢镇茶花社区6组唐巴路和城厢幼儿园用地,在参照征地前,均发放土地流转费至2017年。
此外,关于土地补偿费问题,根据川办函〔2008〕73号:“土地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2018年,城厢镇茶花社区6组的土地补偿费已拨付到茶花社区6组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分配使用方案及名单由组集体决定。具体情况请向城厢镇茶花社区6组组集体咨询。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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