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举报土地违法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投诉】举报土地违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2-05 20:54 已回复

2011年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永兴镇蜡梓村一组,成自高速公路永兴服务区后面的基本农田和耕地,非法多征收315亩打围圈地荒芜八年多了,都是永兴政府所谓,当时还是蜡梓村的工作人员征的地,也没有任何合法的征地手续,也没有给我们签征地协议,
向上级各部门举报无数次至今没结果,当时没有征地批复和相关合法手续,是以修建成都至自贡至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成都段),永兴服务区为名,欺下满上,乱用职权多征了得,
天府新区国土局和永兴政府一直都是在狡辩答复说有批复,川府土【2011】570,其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1】570号批复是成自路赤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成都段)和永兴服务区,高速公路和服务早以修建好多年了,315亩土地还荒芜在哪里,
我们的土承包经营权证还在,2019年又双流档案馆提出了我的土地信息,我们的土地也还在,还是在保护区范内,2019年我们又拿到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答复315亩也没有批复。
请求上级部门查处这片土地的幕后人,是谁在包庇这片土违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土地是人民的命根子,我们要生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永兴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10 13:5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您所反映的成自高速公路永兴服务区后面的基本农田和耕地,没有任何合法的征地手续。该宗地属成都-自贡-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成都段)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是依法批准征收和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具体为:2009年3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都-自贡-泸州公路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川国土资函〔2009〕298号)原则同意通过成自泸高速公路用地预审,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2011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至自贡至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成都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1〕570号)批准将成都市锦江区、双流县10个乡(镇)29个村79个组(社)合计312.7119公顷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征收永兴镇涉及4个村11个组的部分土地面积49.1438公顷(737.157亩),含永兴镇蜡梓村1、2、5、6、9组部分土地土地32.3845公顷(485.7675亩)。
因该项目属“5.12”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19号)有关政策规定,可以先行用地。因此,该项目在2011年7月以前进行的前期征地和部分路段施工建设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2、关于您反映的315亩土地问题,依照《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和《关于成都至自贡至泸州至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川交函〔2010〕435号)的规定,在永兴服务区纳入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时,其用地规模及其预留、预埋等相关工程应按预测的第20年高速公路交通量一并征用和设计。
3、关于您提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的问题,因您反映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属于您反映的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所以机关未查到您申请公开“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贵)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永兴服务区二期工程非法圈地和荒芜七年的315亩的基本良田和耕地(原蜡梓2队、3队和柏蜡的这片土地)的征地批文和相关信息”的政府信息。川府土〔2011〕570号为关于成都至自贡至赤水(川黔贵)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成都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该批复已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www.scdlr.cn)首页“网上办事-征地批文查询”栏目主动公开,请自行查询。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12月10日10:08、13:37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未接通。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