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摇号方式于2018年9月购买了双流区协和街道顺兴路100号格林城小区的房子,摇号后即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于2019年1月办理了收房手续,但至今仍未接到缴纳契税的通知。
请问相关房管及建设部门:
1、是否有相关规定,要求交房后多长时间内缴纳契税?格林城开发公司迟迟不通知缴纳契税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开发公司有什么资金或违规等问题造成?
2、通过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格林城3、4期还未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由于法律规定必须先办理初始登记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而目前成都落户又是通过积分落户,其政策要求要有稳定住所。不能早日拿到产权,就无法办理户口,未来将会影响到就医、入学等各种问题。现向相关房管及建设单位咨询,格林城开发公司3、4期迟迟未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与开发公司资金短缺或有违规有关?
因开发企业处于强势地位,购房人向开发公司咨询了解情况,从不正面答复及沟通,从来都是“等通知”进行搪塞,现通过人民网信访方式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情况,请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深入了解情况后再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