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政府帮忙,今年简阳市蓝色港湾房产证能领到吗?
网友:
您反映的情况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 蓝色港湾项目由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修建。2004年经规划住建部门批准分为二期建设(项目二期正在建设中)。2013年该公司办理了项目土地使用证。一期工程于2015年9月交付业主使用, 2015年10月完成1-6号楼及地下室规划验收,由于部分建(构)筑物至今尚未拆除,导致未能通过消防验收及房屋综合竣工验收,因此暂不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条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开发企业未按购房合同约定配合购房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议购房户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3日15时50分,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