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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大邑县董场镇420搬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1-29 15:31 已回复

我是《大邑县董场镇新一轮“4.20”增减挂钩项目》的搬迁村民,现就该项目向您们反映董场镇政府和成都市蜀康土地整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损害搬迁村民利益的相关情况。
1、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图纸致使施工图纸与公示时的图纸完全不相符合,房屋户型由当初承诺的独栋户型变成了联排和背靠背。
2、故意减少基底面积以增加修建房屋数量。三人户型房屋公示的基底面积为77.76平方米,修建好后的基底实际面积都为65.76平方米,减少了12平方米,缩水率达到了近15%,但此情况该公司从未告知我们,我们也未曾签字确认。
3、该公司在修建过程中还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操作,致使新修的房屋都存在现浇楼板断裂、墙体开裂、屋顶漏水、构造柱混凝土不达标、地基深度和宽度不合规范,楼梯尺寸不合规范等严重质量问题。
4、院子是我们出16000元选装的,现在被告知院子属于公用面积,出了钱院子的地面积也不属于我们。院子是直接把下水道和部分道路圈进来的,下水道盖板是开孔的,到夏天各种臭气,并且要求院子的钱不用打到蜀康公司共管账户是,而是直接拿现金去交,其中存在严重不合规现象。
全家在外面租房几年,多次找董场政府和建筑商无果,董场镇主管该项目的曾泽军委员竟然说叫我们自己解决,房子又不是他修的,我们走投无路无奈只有寻求援助。希望能早日解决住房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董场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06 16:53

网友:
您好!你留言反映4.20项目安置房问题,经董场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变更图纸和公示的问题
2017年9月启动项目时,在各村(社区)村委会公示单体户型图征求意见。设计单位按农民集中安置小区“1+8+N”配套要求进行总平布局规划设计,县专委会审议时提出“完善交通组织,道路系统宜分层次”的意见,设计单位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并报经规委会2018年第4次和第7次会议通过。过规方案在项目涉及的各村(社区)进行了公示。董场镇在启动项目时,并未宣传是独栋。
2、关于基底面积的问题
按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2017)90号《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人均综合用地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总安置1472户,龙华社区11组安置点人均综合占地59.06平米。铁溪3、5组安置点人均综合占地62.86平米。铁溪社区27组安置点人均综合占地面积60.23平米。
2017年9月启动项目时,在各村(社区)村委会公示单体户型图征求意见。设计单位按农民集中安置小区“1+8+N”配套要求进行总平布局规划设计,县专委会审议时提出“完善交通组织,道路系统宜分层次”的意见,设计单位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并报经规委会2018年第4次和第7次会议通过。过规方案在项目涉及的各村(社区)进行了公示,施工方严格按照过规后的设计图施工。县住建局分别于10月12日、13日,再次核查施工图纸和施工现状,未发现施工现状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
3、关于质量的问题
一是中瀚设计院已出具专项处理方案,并由总承包单位大邑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委托一家专业板缝加固处理公司进行处理,目前正在加紧实施,预计本月底全面完成。二是反映户型房屋的基础设计不合理。该项目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存在基础设计不合理的情况。三是反映房屋立柱混凝土标号不够,影响房屋质量安全的问题。通过项目投资、施工、监理单位全面自查,发现龙华11组第26栋,涉及3户6根构造柱强度低于设计强度,目前已完成返工整改。四是反映房屋屋面存在渗水的问题。通过项目投资、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全面自查,发现有11套房子屋面渗水,目前已整改完成。五是反映安置房楼梯梯步过窄,质疑没有达到标准。经排查,楼梯梯步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部分施工成型尺寸超偏差的部分楼梯踏步,目前已由施工单位整改完成。
针对群众反映的质量问题,按照2019年10月14日专项工作要求,由群众推荐和抽选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再次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抽查检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于10月17日进场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报告已于11月20日出具并公布,结论为:现浇板裂缝是由于混凝土自身收缩及早期荷载作用综合所致,该裂缝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4、关于龙门子的问题
龙门子属于个性化选择,是农户自愿选择是否增加龙门子+。按户型不一样,龙门子的修建价格也不一样。2人型收取15000元,3人型16000元,4人型和5人型18000元,以现金的形式收取。


大邑县董场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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