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安置小区入住十年以上了,所有商铺被私人占有收取租金,未向小区业主公示过,请书记核实,并公布收支情况,第二毗河以南征地拆迁二胎小孩的安置问题,资料上交几年了没有任何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赵镇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商铺被私人占有收取租金的问题。经核实,金泉路杨柳桥小区临街商铺属国有资产,于2011年4月由县国投公司移交街道办进行管理,移交前该公司已与承租方签订租房合同,2014年合同期满后街道办按程序与承租方续签租房合同。2018年街道办再次对杨柳桥小区门面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赵镇街道办事处安置小区国资门面管理办法》与承租方进行续签租房合同,您所反映小区的门面无非法占用国资门面情况。
关于您反映门面租金未向小区业主公示的问题。经核实,因拆迁安置小区门面属国有资产,由县国资委委托我街道办进行管理,收取的租金全额上缴国库,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计和各项督查,故不另行对外公示。
关于您反映毗河以南征地拆迁二胎小孩的安置问题,请您手持户口簿到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核实。(地址:金堂县幸福路279号B栋二楼)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类似问题,建议您到赵镇街道办咨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