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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迁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1-27 08:52 已回复

我于20丨7年买的中冶田园世界的现房,又叫更名房,那时候还没有限购,等到今年不动产证拿到去迁户,工作人员叫打网签,去打网签的时候才知道没有网签,就要按不动产证取得的时间,我就迁不了户,孩子明年要上一年级了我该怎么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1-27 13:22

市民!
您好!目前在郫都区入读小学一年级有以下方式:
一、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迁户口到郫都区)。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应的报名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即可办理子女入学。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不迁户口到郫都区)。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8〕117号)规定,申请人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若申请人办理了居住积分且居住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则申请人只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若申请人未办理居住积分或居住积分未达标,则申请人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⑶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郫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4)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特别提醒,从 2020 年起,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 5 月 1 日。
三、可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具体入学事宜请咨询选择学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若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郫都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931589,87930359。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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