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养猪,修建猪场,但土地不批,村干部不答应批土地修建,请问下这事情咨询哪些部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精神:1.设施农业用地不需要审批,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事宜协商一致后即可动工建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涉及使用并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事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始终坚持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020年2月3日下午,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并将上述答复情况予以告知,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