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郫都区犀浦悦未来业主,关于精装房问题,希望能得到解决。
一、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的精装价格是按照建筑面积2950元/平米。
2.实际装修对标价格不超过市场价800元/平米。
二、造成此差异的原因:
1.在购房合同上只写了材料品牌,并没有标明型号(同品牌不同型号差距大)。
2.装修造价评估公司从开发商手里接活收费,因为主仆关系,只能为其办事,出具了违背市场的"报告"
3.行政部门对开发商提供的“基于市场价格”为基础的造价咨询报告给予审核通过。
4.因为房价突然暴涨从而引发的恐慌性购房潮,造成了有房就买的心态,急于买房。成了消费弱势群体。
5.基于对政府行政部门的信任(精装造价评估报告需得到相关部门审核)。
三、诉求:
1.希望相关行政部门介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装修价2950元/平米,提供对标的装修标准。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装修质价不符问题,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的计价方式由出卖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带装修商品房属于商品房的一种,商品房装修价格应由出卖人、买受人协商议定并签订书面装修协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若双方对争议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约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我局工作人员于2019年11月25日13:23用座机:028-87900308与您(电话:18683695558)联系,沟通时长7分06秒,向您告知了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