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高新东区的一名现役军人,我老婆是成都市外的,夫妻投靠说的是我户口注销,夫妻投靠只能靠男方,我的户口本来是入伍必须注销的,我老婆户口不能迁过来,我小孩明年出生,我在户籍办了解的说父母一方是军人的小孩户口只能能上在不是军人的一方,如果是这样的我老婆小孩都不能在我这边上户口,那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能特殊安置的吗,还是有其他相应的政策。不然的话我在部队服役本来是好事,结果却因为我户口注销不能让我老婆小孩享受拆迁安置待遇。百忙之中打扰领导了,谢谢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三岔镇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简府发[2017]26号文件对于人口安置条件的界定,整组自愿搬迁安置的人口是在籍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包括因读书迁出的大中专在校学生,以及现役的义务兵,三级及以上士官地方不予安置。您的妻子和孩子目前不属于八角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不属于安置范围内。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11月26日11时4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后续您有任何疑问,可详细咨询拆迁工作组或者镇拆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