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现在简阳新市镇小学,实行上课延时收费,是否教育局有规定,为什么开学不收费,到期未了还交延时收费????到底学生下午几点放学,又延的什么时收的什么费,老师不负责任,还叫学生可读可不读?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基教科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简阳市新市小学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和《成都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成教函〔2019〕17号)等文件相关精神,在学生及家长自愿情况下,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开展,此活动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根据《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简发改函〔2019〕33号)精神,我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150元/生·月,同时,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文件,课后服务属于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新市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本学期,新市小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家长学生自愿的情况下于9月2日开始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现收取已开展的9月和10月课后延时费用,120元/生·月,共计240元。
简阳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