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金牛区天回乡土门十一组红线范内临征拆迁是按目前的什么标准进行拆迁,如果是房屋置换后剩下的砖混结构的按310,砖木结构的按1O0多进行赔付,并且是不能解决社保,请问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合法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天回镇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在拆迁补偿政策是执行川府函〔2012〕99号。在红线范围内,地上附属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完毕后,可以按照成办函〔2009〕76号进行转非安置(解决转非人员的社保问题)。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11月26日16:32与您电话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天回镇街道:83572809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