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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沙河村拆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1-19 21:11 已回复

梓潼沙河村拆迁的补偿是怎么定的?
多少钱一平方?
拆迁一平方的补偿款能在梓潼购买一平方的住房吗?
为什么不给老百姓分配拆迁房而是他们自己购买?
这样做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是提高还是降低?符合国家规定的拆迁不能降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吗?
领导您能不要用官话回答而直接回答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梓潼县文昌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18 10:22

网友:
您好!回复如下:
(一)关于补偿标准依据。
经调查,沙河村拆迁即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省住建厅批复同意后实施。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绵府函[2012]200号)、《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梓潼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梓府发[2016]16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的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方案经县委、县政府会议审定后发布的公告,符合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二)关于房屋补偿多少钱一平方。
按照《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绵府函[2012]200号)砖混为720元/平方米,砖木为520元/平方米,土木为420元/平方米。
(三)拆迁一平方的补偿款能在梓潼购买一平方的住房吗?为什么不给老百姓分配拆迁房而是他们自己购买?这样做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是提高还是降低?符合国家规定和拆迁不能降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吗?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0号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棚改安置模式。文昌棚改由县住建局牵头,编制了文昌棚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住建厅批复同意采用货币化安置后实施。
根据文昌棚改征收补偿公告,本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对被征收人的建筑物、室内装饰装修及其它附着物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偿。同时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按12万元/人标准,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支付购房补贴,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住房,不再享受划分宅基地等政策。县委、县政府充分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制定了奖励政策。一是给予安置补助奖。征收实施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20000元/人给以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助。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2个月内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10000元/人给以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助。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5000元/人给以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助。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3个月之后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的,不再给予货币安置补助”。二是给予提前签约奖。“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协议的,给予提前签约奖励10000元/户。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2个月内签订协议的,给予提前签约奖励4000元/户。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签订协议的,给予提前签约奖励2000元/户。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3个月之后签订协议的,不再给予提前奖励”。三是给予腾空交房奖。按照《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绵府函[2012]200号)砖混为720元/平方米,砖木为520元/平方米,土木为420元/平方米。根据现行市场价,砖混房屋的建修成本(约为1100元/平方米)与绵府函[2012]200号的补偿标准(720元/平方米)差距较大。因考虑到群众的实际建修成本。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绵府函[2012]200号文件补偿外,被征收人按时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照房屋结构和面积予以补偿奖励,具体如下:“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砖混按照33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砖木按20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土木按15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2个月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砖混按照165元/平方米予以奖励,砖木按10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土木按75元/平方米予以奖励;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砖混按照10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砖木按5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土木按3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自测量数据公示之日起3个月之后内签约并腾空交房的不再予以奖励。”通过依法依规来规范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和奖励政策,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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