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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求助申请将户口非转农迁回原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1-19 16:1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陈勇:身份证号码为510321198405077474。因升学原因将户口从四川省荣县复兴乡五根树村3组34号农村居民户迁至学校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白鸽林97号的学校集体户上。毕业后由于本人身体肢体残疾三级,一直无业居住在农村与父母一同生活。经过数年多次问户口管辖所在地的荣县双古派出所,荣县公安局和自贡市公安局申请多次将户口迁回原籍无果。原籍所在村组讨论同意迁回但至今未迁回。现龄36岁,肢体残疾三级,未婚,城镇无房无业的我再次向公安主管机关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投靠父母。望批复为盼,本人联系电话17388248902陈勇。谢谢:
申请求助人:陈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23 16:35

陈勇同志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四川省公安厅于2017年8月3日印发的《关于明确全省农村籍高校毕业生迁移回原籍有关政策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农村籍高校学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政策”执行时间以该通知下发时间为准(省政府印发通知时间为2017年4月8日),即该迁移政策适用于2017年4月8日及以后省内高校新录取入学、且入学时户口已迁移至高校集体户的省内农村籍学生,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2017年4月8日前已入学或毕业的省内农村籍高校学生,不适用该政策规定。因此,您的户籍只能迁回四川省荣县复兴乡的城镇集体户。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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