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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盐亭县巨龙镇五和村张氏民居周边拆迁历史遗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1-19 11:16 已回复

尊敬的四川省绵阳市市委市政府:

     本人是绵阳市盐亭县巨龙镇五和村张氏民居周边的居民,在几年前被一些所谓的张氏民居管委会的人打着什么县文物保护单位,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旗号,非法拆掉了紧邻张氏民居及周边22户房屋,导致到目前为止被拆掉房屋的居民回家后无家可归的地步;居民们被骗后,想在原来的宅基地上自行重新修建房屋,找遍政府各部门,相关部门的回复是文物保护单位附近不能再修建房屋被拒,那么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我们的政府,问题如下:

1、请问这个张氏民居是否真正的是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又是如何做评定的?如果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那么应该公示一些什么合法合规的手续?难道只有一个木头制作的牌子挂在门上就可以了吗?

2、如果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那么原先居住在里面的居民以及被迫拆掉房屋的居民如何安置?没有安置好居民的情况下,是如何通过评定验收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

3、如果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那么就应该有专门的人以及专门的经费来解决这些问题,这里面一些自称是民居管委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宣扬自己,买个狮子、做一个石碑写上自己的名字公然地摆在文物保护单位的门口,请问这个是在保护所谓的文物还是属于破坏、抹黑、乱作!

4、我个人觉得当地的政府也不作为,导致这些所谓管委会的人乱作为。

     关于张氏民居的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在党中央一再强调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初心,不忘使命”,敢作为,敢啃硬骨头的各种主题教育下,我们当地的政府各部门却选择视而不见,他们不是不清楚情况,是推诿、是不作为,不把老百姓的问题当做问题去解决,导致居民无家可归,导致百姓没有社会获得感,没有任何的幸福感,所以我再次通过问政四川这个平台,反应问题,希望相关部门以及领导给予重视,能够部门联动,查清事实,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盐亭县巨龙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16 11:33

网民朋友:
你好,你的来信我已收悉,现将你反映省保“张氏民居”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张氏民居”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问题
盐亭张氏民居为清代三进式多重四合院古建筑,纪年确切,布局完整,保存较好,在建筑布局和建筑构造上具有鲜明的地域特点,是我县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更是研究四川不同区域传统民居的重要实例。因其特殊的文物价值,2006年6月,盐亭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号)将清代古建筑盐亭张氏民居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张氏民居”房屋居民安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和第二十一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责”的规定,张氏民居虽然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所有权、使用权均属产权人,也应当由产权人负责修缮。因此,省保张氏民居房屋居民不存在安置问题。
三、张氏民居文物管理问题
在张氏民居保护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划定了必要的保护范围,竖立了保护标志,建立了记录档案,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先后排查整治用火用电安全隐患2处,并建立了微型消防站。
在今后工作中,我镇积极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力度对省保“张氏民居”文物保护工作。感谢你对“张氏民居”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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