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成都作出的努力,这几年成都变得越来越好,是非常好的宜居城市。但建设宜居城市也还有改善空间,例如昨日我母亲带着我三岁儿子上公厕时被一女子阻止并说应该让孩子自己去男厕所。晚上回家听到这事本很气愤的,2-3岁左右的小孩能够独自去厕所吗?这个时候小孩生活还不能自理,同时怕走丢,肯定是不能独自一个人进厕所的,觉得该女子小题大做,吃饱了没事找事。后来在网上看全国也都发生过类似事件,想下别人也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隐私但小孩还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因此特向市长建议,公厕可以像设置独立残疾人卫生间一样设置一独立母婴厕所,方板家长带孩子入厕,以免引起不必要争端。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来信。自2017年“厕所革命”开展以来,为规范成都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成都市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公共厕所建设技术要求》,要求在符合条件的环卫公厕(公建配套公厕)中设立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方便父母带异性孩子、子女带异性父母或异性服伺的体弱病残人士使用,并明确第三卫生间不小于9㎡,配置可折叠多功能台、儿童洗手盆、儿童蹲便器、可折叠儿童安全座椅和救助呼叫按钮等设备。截止目前,成都市在居住区、商场、博物馆、体育馆、公园、景区、客运站等位置,已累计新建和改造公厕2000余座,大部分配建有第三卫生间,并在百度地图上提示点位,基本能够满足家长带孩入厕需求。下一步,全市将结合公建配套,继续推进第三卫生间建设,不断增强厕所社会服务新功能。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