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5月全款购买天府新区中交悦湖商品房,已网签未备案,开发商(中交天府成都实业有限公司)既未开具发票又不没提供合同,仅给我们一张收据。现我已经具有天府新区的购房资格,开发商又拒绝配合备案。恳请相关部门勿忘初心,督促开发商尽快备案,让我们老百姓的中国梦更加甜美!万分感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规划建设国土局、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中交悦湖项目为中交集团与新区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内中国交建西南研发设计中心规划用地内的配套住宅项目,该项目于成都市“5.15”限购政策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其拟定合同时执行的是2017年“3.24”限购政策,且未实行摇号购房,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给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员工。目前,规划建设国土局已约谈中交天府公司,要求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重视业主诉求,提出整改意见尽快与业主进行协商,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规划建设国土局。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业主应尽快备案并组织正式交房,如涉及到合同、购房要约纠纷的,应积极与业主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关于发票问题,因目前该楼盘还未网签备案,待网签备案通过,并实际交房后,将按额为您开具相关发票。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11月20日15时13分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