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问哈拆迁安置政策到底是以什么为标准?我们是金牛区天回镇木龙村的,我和老公是2011年4月27日领的结婚证,去上户不给上,一直拖到,2012年7.8月的时候,喊我们签拆迁协议的时候,让我去上户,上居民户说给我安置40个平方的房子,我的户就上在了2012年7月30日,我们小孩是2012年1月6日出生的,上户是2012年2月1日,比我先上户什么都没有,现在他们也不给我分房了,开始说的有现在没了,说不符合条件,只有我老公有60个平方,其中有20个平方还要给钱买,让我和孩子住哪儿去,我是外地的,我们是初婚啊,一会儿说有,一会儿说没有真不知道是什么规定、什么法,希望各位领导了解一哈,给个住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天回镇街道办事处调查:由于您和您小孩于统征后入户,按照金牛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关政策,您和您小孩不符合金牛区住房安置政策,不能享受住房安置。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11月19日14:50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83572563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