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郫都鑫苑城购房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郫都鑫苑城购房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1-13 17:43 已回复

本人于10月份在郫都鑫苑城购置房产,在购房合同中发现鑫苑城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1. 容积率、绿化率问题:

      鑫苑城在成都摇号助手中宣传,2#地块,容积率3.25,绿化率40%。但实际签合同时,合同显示商品房所在建筑区规划的容积率为5.00,绿地率15%。与宣传相差太大。询问售楼部,销售解释是与写字楼和商业楼加起来,容积率5.00。我个人觉得鑫苑城存在虚假宣传,欺诈买受人行为。


  2. 银行利率问题:

      本人是首套房,商业贷款。鑫苑城原先规定首套利率5.88%,二套6%以上,是同一地区,利率最高的楼盘。但是,在签合同时,利率由5.88%变成5.9%,且农行,工行,建行等均统一口径。鑫苑城不止利率最高,且在签合同时利率上涨,是否存在银行跟开发商勾结情况?


  3. 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举例:a、精装修使用材料品牌更换,无需通知买受人。

       b、房屋交付后,工程质量经鉴定,属于严重质量问题,出卖人承担的合理补偿最高限额为买受人已付房款的10%且不超过5万元;属于一般质量问题的,出卖人合理补偿最高限额为买受人已付房款的3%且不超过2万元。

       c、出卖人自身原因造成未在(买卖合同)限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应给予出卖人90日的宽展期。出卖人无需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对此充分知悉且不持任何异议。

      举例的这三条,是否侵犯买受人知情权?条款是否偏向开发商利益?开发商赔偿额度为何不高,是法律规定的?


  我由衷的期望政府部门能加强对鑫苑城质量的监管力度,提高鑫苑城违反协议的成本。购房者渴望能在成都有个家,花费上百万在鑫苑城购置房产,大家都不希望掏空一家人血汗钱,换回来的是一套满是问题的房产。希望有关部门能聆听百姓心声,不要让我们在交房时流血又流泪。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1-25 18:38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我们已将您的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处理,感谢您的来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1-27 15:37

网友,您好:
经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1.经查询,成都市郫都区鑫苑城Ⅱ-1地块总容积率为4.0,绿地率为30%;成都市郫都区鑫苑城Ⅲ-1地块总容积率为5.0,绿地率为15%。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总平面图已于2019年7月25日通过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告,若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指标情况,请登录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mpnr.chengdu.gov.cn/index
.html)公示公告栏查询该项目相关数据。
2.若涉及虚假宣传等问题,请咨询区住建局和区市场监管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