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户口是在成都市锦江区龙舟路,现在我老家拆迁需要开具我老公这边他未享受拆迁安置的证明,但是龙舟路街道回复的是不能开具这个证明,那么请问这个证明我应该是哪个部门盖章?地址电话是什么?街道办问了好多次都说不行
代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龙舟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来龙舟路街道开具未享受拆迁安置的证明被拒一事,龙舟路街道工作人员在接到您的投诉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因您所要开具的证明不在《成都市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中,所以街道、社区没有为您开具。通过与您联系沟通了解到,您老公没有工作单位,且住建交局、公园城市建设局等多个部门都无法开具此证明,街道本着方便群众和酌情合理的原则,在通过成都房地产信息档案中心提供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核实了您夫妻二人名下现在和曾经均无房产后,龙舟路街道已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为您开具了证明。
2019年11月18日14时54分,龙舟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服务态度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谢谢政府部分对我们群众的理解,也谢谢龙舟路街道办工作人员及时为我们处理问题。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