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吴星材,以前是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永兴镇范村村小河口的农民,因1999年初中毕业考入四川省轻工工程(四川盐业)学校就读,户口也随之迁入自贡市(当时政策规定户口必须随学籍),2001年因家庭经济原因辍学2003年辗转才将户口从自贡迁回,户口类别被更改挂靠在攀枝花当地的一个空头门牌号,我既没取得相应的学业政府又没给我发放基本生活保障也一直没给我安排工作。我也曾多次到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将情况反映但交涉一直未果。 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我只有四处打工维持生活,和农村父母一起住,现在随着国家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村土地宅基地的确权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什么都没有!有朝一日父母都不在了我该怎么生活?住哪?拿什么维持生活?毕竟打工可打不到一辈子!
鉴于以上因素我恳请省公安厅能出台相关或修改政策,还我们这批吃政策亏但没享受政策待遇的人的原本身份,给我们一个基本生活之道!谢谢
吴星材同志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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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攀枝花市盐边县公安局民警与您专门进行了联系,就相关户籍政策进行了解释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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