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利群女32岁乐山人身份证号51111119870112392X,2009年结婚到双流县籍田镇地平村八组,户口也迁到籍田镇地平村8组了,去年离婚,房屋是以前丈夫父母修建的,离婚后没分到一平米房屋,说的土地和宅基地政府2012就确权了,我一平米都没有。现在在外租房子住,租房住不是长久之计,向我这种情况的人也有很多,请问一下领导我这种情况房屋问题怎么解决?在哪里可以申请修建房屋?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籍田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未有确权土地和住房。由于地平村属于天府新区文创城规划区,地平村属于将要拆迁范围,原则上不再新增农村住房建设。拆迁后可根据拆迁办法安置住房,在此期间可根据天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另外,籍田街道关于房屋修建的规定如下:1、个人申请。2、由户口所在地小组长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组议事会通过并签字确认上报村委会审批。3、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上报驻村干部和规建办,由街道规建办上报审批,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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