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租田修农家乐需要办什么手续 在哪里办理 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不能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
开办农家乐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登记注册需要的申请材料为: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及委托书;4.经营者彩色照片1寸1张;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资料为: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操作流程等文件;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若您还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新都区行政审批局综合咨询服务电话89396645。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