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魏城花庙村的村民,108国道改道占了我们土地和房子,虽然房子是土胚房不管钱,但是这个赔偿标准太低了,一个平方450,这个陪下来怎么修房子,我们家两个老的都有病,拆迁标准也不公示,还让我们签一张白纸,说的分屋脊自己修建,把我们都弄到街上去,但是家里还有土地,难道我们这些在街上住,平时还要回农村种地,屋脊还要我们给钱下,这是什么拆迁,搞得我们老百姓房子修不起,赔偿也莫得钱。不是说不能亏了我们老百姓吗?请市长大人给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