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本人于10月30日在锦江区锦江大道1666号成都通海三圣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通海福特),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下缴纳1万订金,随后发现车辆存在严重问题,销售人员事前并未告知。第二天10月31日上午,致电通海福特要求退还1万元订金,但目前通海福特在无依据、无理由的情况下拒不退还订金。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11月11日10时18分,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龙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双方已协商处理,不需要成龙所进一步介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