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省级政府部门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交通运输厅 » 交通部门有义务保证非ETC车辆安全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交通 建言】交通部门有义务保证非ETC车辆安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1-07 20:31 待回复

2019年7月29日下午,四川省ETC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非ETC车辆与大货车共用一根人工/ETC混合车道上下高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安全风险较大”。在此必须提醒高速交管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交通安全的直接责任部门,若明知有事故风险而不做好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是严重渎职行为。所以,请交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全防范,保证非etc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