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9年09月,美姑县人民医院内开始修建新的医用建筑,从施工队正式开工到今天已经有两个多月,期间每个夜晚都伴着各种机器的轰轰声在床上难以入眠,无奈之下向县委办公室反应情况,电话里面的工作人员让自己跟施工方交涉,但施工方坚持夜间施工,还不时地鸣喇叭。难道美姑县已经批准了默许了他们的夜间施工?难道法律在这个小县城就可以不存在,工地周围的居民,病人,就应该承受这噪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