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你好:
我于2016年年初在成都市高新西区缤纷年华小区购买一套建面70平方的商品房,房号3栋29楼04号,购买该房时,双方有签订合同,并约定交房后365个工作日本人可取得房产证。
可至今3年半了,开发商未给我们业主产理分户产权,我们多次前往开发商办公处维权,要求给予办理或退还代收费,但没有结果!
现在,我们业主有两个诉求:
1.业主自行办理,限开发商15个工作日退还所有代收费用,含契税和产权登记费;
2.限开发商15个工作日办理完业主的分户产权!
望各位父母官一定给我们老百姓当家作主,感谢!
备注:开发商:成都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