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双流区东升三强北路二段36号信通园的业主,这个房产是双流信通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单位员工集资建房,我是2010年买的二手房,当时过户就只有房产证,土地证是大证,没分开,后来信通公司就把他另外一栋房子和土地一起卖给了别人,导自我们这栋楼一共十户业主都办不了不动产权证,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帮我们老百姓解决,谢谢!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属于合同纠纷,应先与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19年10月31日与部分业主当面沟通解释,于2019年11月4日10时27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