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平平安村九组,加气站对面村落(大概距离加气站800米)。存在一个养鸡场,在原本基建上进行养殖,在地震统建过后不还耕还林是否合法。
养鸡场存在排泄物,太阳大了味道就难闻,每次经过就感觉到味道大,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另外请问一下,这种是否需要相关证件 ,是否有相关证件。广大群众需要干净清新的空气。
来信人:你好,谢谢你的来信!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2019年10月30日,敖平镇经发办、农办联合平安村到现场处理。经查,平安村九组无养鸡场,网友反映的养鸡场实为加气站对面平安村10组的周育松养鸡场,该养殖场于2000年2月开始商品鸡养殖,根据《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2019〕6-19号文件规定,畜禽规模养殖场条件为:肉鸡年出栏量≥3.5万羽。该户每年出栏商品鸡5000羽左右,不符合规模养殖场标准。
周育松每年进行两次商品鸡养殖,持续约10个月(2月至7月中旬一次;9月至次年1月中旬一次)。商品鸡一直在鸡舍中喂养,鸡舍外约有500平方米用铁丝栅栏做护栏的林下养殖为商品鸡活动场所,有堆粪场约5平方米。养殖户每3天对鸡舍、活动场所进行1次打扫,将鸡粪集中堆放在堆粪场,每周外售1次,鸡舍、活动场所、堆粪场每周各一次消毒药与石灰水喷雾消毒灭源。现场无违规排污现象,林下养殖不可避免的有一定的气味,已现场要求养殖户增加打扫频次,将堆粪场密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鸡粪外售频次。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