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纪您好:今天回家看了公告,现在有这样的吗?这是强买强卖吗,这是欺服人民群众,还有政策吗还有天理吗,不关心群众不理解群众就为自己政绩吗不说了说了也白说这不管总有说理的地方看看公告吧!
魏先生: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梓潼县城南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是依照梓府公告[2017]3号于2017年11月23日启动实施的。梓潼县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是依照梓府公告[2019]1号于2019年5月29日启动实施的。
二、梓潼县城南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梓潼县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标准均是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绵府函[2012]200号)和《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梓潼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梓府发[2016]16号)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的,补偿安置标准一致。
三、梓潼县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从2019年5月起实施,鉴于本项目范围内房屋的区位优势,县人民政府在《梓潼县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中设置了安置补助奖和腾空交房奖,且仅适用于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
四、您属于城南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拆迁户,不能按照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征收与补偿标准执行。
敬请理解支持,感谢您对家乡建设的关心,祝身体健康!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