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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社保局领导你好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0-25 12:50 已回复

我是简阳江源镇农村人,我母亲今年78岁不幸患上肾衰竭5期,动脉硬化等疾病需要透析治疗维持生命,本已不幸加上经济困难,所以咨询一下,我母亲参加了最低农保,参加了农村社保,其它的没有。农保能报多少?以后的透析费用能报吗?如果能报,能报多少?在成都三人民医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怎么报?谢谢领导百忙中抽出时间回答为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0-29 17:04

唐先生:
你好!我单位已收悉你来访咨询血透费用报销相关问题,现就相关情况书面回复如下:
根据你的来信内容,经查实,你的母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缴费档次为低档,相关报销事宜如下:
一、关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按现行政策,在成都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可持本人已经激活
的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报销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3%。
二、关于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报销
由于你的母亲2019年未购买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按现行政策,办理门诊血透特殊疾病流程如下:
1、在成都市医保局委托的门诊血透认定机构进行门诊血透病种认定(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等)。
2、在我单位补缴纳高档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2019年缴费标准为520元/每人。
3、在成都市内选择一所门诊血透治疗机构进行治疗,三个月为一个治疗周期进行报销,持本人社保卡在医院直接联网结算门诊血透治疗费用。
4、门诊血透报销比例:
三级门诊血透治疗机构实行按项目付费: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基本报销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3%。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1元—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1元—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一级、二级门诊血透治疗机构实行定额付费,参保人员一个治疗周期自付500元。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审核科工作人员刘萍已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2点与你取得电话联系,你在电话中表示了解了相关政策。如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我局审核科咨询(电话028-27028636、028-2702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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