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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住房手续审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李华春  2019-10-23 19:58 已回复

自然资源厅

成都市“东进”战略领导小组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今天给您们写信主要反映有关我家住房的问题。

第一:住房的实际情况:

我系金堂县三星镇幸福村9组村民,全家三人,现有泥砖房六间,共计100㎡,其中一间厨房和一间卧室,至建房至今已有30您加上年久失修和连续几年暴风雨灾害,至2008年地震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痕,房屋上面的瓦片出现了许多漏雨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险象还生危机家人的生命与安全。如遇下雨天因公路比房屋高无法排水,形成倒灌造成房屋地基下沉,散发出阵阵恶臭,让人简直难以居住。上次中秋节我回家住了一晚,散发出的阵阵恶臭,让我整晚都无法入睡。

第二:审批手续问题:

乡政府的相关领导已同意修建,并亲自到家中查看以及指导修建,但是国土分管领导冉国俊未通过审批,他说是成都市规划了的,要按照成都市“东进”战略领导小组规定的执行。

我想请问成都市“东进”战略领导小组的问题:

1、你们制定的这个政策与下面的实际情况相冲突。

2、公路和住房的安全距离不能小于5m,安全带等于生命带。

3、请成都市“东进”战略领导小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4、请各位领导换为思考一下,如是你们的父母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你们又能怎样处理?我作为子女,看到父母年龄这么大,还与臭味一起生活,我十分心酸难过,想要为他们修建新房子,如果领导不批准我年迈的父母还要与臭味一起居住生活吗?

最后我希望能早日办理审批手续,以便进行修建。

感谢各位领导,祝大家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李华春

2019.10.2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2-05 14:38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2019年7月19日,您向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星片区所提出新建住房申请,经现场踏勘,您拟建新建住房土地属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该区域属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星片区所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
2019年11月22日,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再次向您解释政策,并建议您采取原址改建、就近集中居住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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