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简阳市养马镇村民,我家小孩1996年出生上户之后,2000年养马镇派出所更换户口本,在我和小孩父亲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知什么原因将我家小孩的户口换丢了,事后经查,养马镇派出所将我家小孩的户口乱改在其他村民的户口本上,并且还故意毁灭当时我小孩父亲交给他们的上户材料,2008年我将小孩的户口从其他村民的户口本上迁回自家的户口本上,现在简阳市公安局还说我家小孩的户口上在别人家的户口本上是合理、合法的,请上级领导帮我们查出合理、合法的原因在哪里?我是小孩的亲身父母,求上级领导给我小孩一个合理、合法的户口证明,感谢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的关心和帮助,再次感谢!
黄泽均同志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8年8月8日,您女儿唐雪向成都市信访局反映其户口问题。经简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核实处理,于2018年9月5日向唐雪寄达了《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明确告知了唐雪如不服简阳市公安局的答复,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简阳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简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9月7日,唐雪向简阳市信访局反映其户口问题,经简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调查核实:唐雪反映2000年因养马镇派出所工作失误使唐雪成为重户人员的问题不属实。2018年9月25日,简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将相关调查核实结论回复了唐雪本人。
2019年6月13日,您本人到简阳市信访局反映您女儿唐雪户口问题,简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调查核实后,于7月8日作了答复,并按规定出具了《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明确告知了您如不服简阳市公安局的答复,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简阳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简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您和您女儿唐雪多次来信反映唐雪户口问题,公安机关已经多次调查核实,并告知了您调查结论和相应诉权,请您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