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想买一辆老年三轮电动代步车,但,看到对两轮电动车有规定。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望指导。
刘华国同志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老年代步车”未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属于非法生产、销售和上路的情况。
低速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上道路行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法律不完善。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这种“老年代步车”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暂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及规定。二是安全得不到保障。低速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大多属于违规生产,没有通过国家权威的机构安全性能检测,达不到国家相关产品的安全要求,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上路后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三是交通事故处理难。无牌照的老年代步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没有保险,对交通事故认定和受害人的赔偿非常困难,相关人员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018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国家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加强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管理,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待国家出台规范管理政策及规定后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所以,为了自身安全,建议您暂时不要购买市场上宣传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待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后再购买合法合格的产品。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