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花都2号门对面的自建居民楼内的豆腐厂,每天凌晨5点开始动工,晚上12点才停,都是在大家休息的时候,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的休息。除了噪音外还有几点疑问,豆腐厂设在居民区内是否合法合规?在居民楼内开厂其卫生要求和污水排放等是否合规?豆腐厂有无营业资质?作为食品加工工作人员有没有健康证?
张先生:
您好!经县生态环境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回复如下:
调查发现,该豆腐厂位于长卿镇南桥村三社居民区,作坊业主史某租用私人门面进行豆腐生产加工,每天14:00-18:00左右生产,每天使用原材料黄豆大概在100公斤左右,生产规模较小,豆腐加工厂的废水经过简易沉淀后排入城市下水道管网,生产使用天然气灶。
针对噪声扰民问题:10月28日,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豆腐厂加强管理,对生产设备采取减震、隔噪措施,减少生产中噪声的产生。同时要求豆腐厂严格执行生产时间,确保在休息期间(20:00- 8:00,12:00-14:00)不生产, 督促该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规定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
针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10月2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其现场调查发现,该经营户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健康证,但未持有食品小作坊备案证。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停业整顿。
县生态环境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