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四川省宜宾县徐州区观音镇红菊村,铁匠组的居民,邓荣光!在我外出的时候,村上领导干部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把我的地基夷为平地。我也曾向村上反映情况。结果没有给我任何说法。同时也向镇上反映了情况,但也没有得到结论。镇上说,该地已经夷为平地,也不可能复原,也不可能做出任何补偿,让我只有继续使用铲平的地基,种庄稼。难道现在的政府就有这样大的权力能够未经当事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做主吗?请问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