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有位于德阳什邡的四川金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置业公司”)存在故意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恶意拖欠项目款项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我司于2018年 2月1 日起与金控置业公司分别签订《金控·首府项目整合推广代理服务合同》及《金控·首府项目网络推广代理服务合同》。合作期间,我司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金控首府项目进行广告服务,但其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30.8万元服务费,期间我司已通过电话、函件等多种措施进行了催款,而其次次推脱、不予理睬,甚至声称不会履行合同支付款项。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难道是其背后有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背景人物予以撑腰?
无论是大集团还是小公司,无论大人物还是小市民,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然《合同法》设立有何用处?或者《合同法》的设定却没有明确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让其可以钻空子?让法律形同虚设?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才有利于企业发展,对于金控置业公司这种行为存在却不加以处罚,以后谁还能响应国家号召安心创业??无视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合同,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拒不履行合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对待合约方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作为房地产经营者,面对政府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面对众多老百姓是否存在合同诈骗行为?恳请领导予以重视,督促其切实履约,并予以处罚,以恢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投诉人:成都市墨燕堂广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