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雅居乐十里花巷小区,关于地下停车位出租问题。
问题:
车位属于人防车位,开发商开发,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单方面要求收取租金,出让主体居然是“物业”,业主对其收费合法性提出质疑,然而物业代表不仅不提供证明材料,反而强制性收费,收费金额1元/小时。业主表示,愿意承担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费,然而“无中生有”的租金到底流向何处?交给了谁?如果物业收取了这个租金费用,全体业主一致反对!(图是业主签署的选定车位确认单,内容非法、出租方显示是物业)
2.车位收费标准按照特级车位收费标准收费,业主标榜为特级车位,目前车位地下没有手机信号、缺少防尘漆、没有监控摄像、安全性差,我们全体业主认为不满足特级车位标准,如果按照特级车位收费标准,请先完成特级车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