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因为工作关系,需要前往成都就职,但是小孩明年就要入读小学,如果前往成都工作需将小孩带入成都入读小学,但是咨询到目前在成都入读小学的政策需要在成都居住证满一年,社保一年才有资格入读小学,而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建议迁户口入读,但在微户政上咨询到,在成都无房子女的户口又无法随迁到成都的集体户口,只能够迁移家长的户口,导致子女无法以户籍人员入读小学,然而户籍管理规定小孩无法单独在另外城市立户,目前的成都户籍迁移管理是否有冲突,同时是否人为设置障碍阻止人口自然流动,请问目前我该如何处理户籍与入学的冲突。谢谢!
徐华中同志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三条之第(一)条规定: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成都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夫妻双方均迁入成都市集体户的,经单位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入集体户。入户材料请关注公众微信号“成都公安微户政”。
2019年10月31日成都市户政管理局专门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了相关政策。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留言。